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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基金会再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6   作者:徐超   浏览次数:

6月23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鲁财税〔2025〕9号),学校教育基金会获得山东省2025—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国家为了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赋予社会组织免缴所得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即基金会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均免征所得税。学校教育基金会于2021年首次获得该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2024年。

为做好免税资格复审工作,学校教育基金会对照财政、税务部门的要求,认真梳理、总结3年来的工作情况,形成佐证材料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第二次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学校教育基金会是山东省民政厅认证的4A级社会组织,2025年5月份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各界向基金会捐赠均可享受个人或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权益。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获批既是对学校教育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学校教育基金会将以此为契机,拓宽资金募集渠道,推动基金会不断创新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